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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借了我一个亲戚20000块钱,年息是4800,时间是14年到15年,约定还款日期是15年的1月29日,但是债主并没有按照借条上来收取本金和利息,反而和欠款人达成意愿,每年约定还款4800,欠款人从15年到18年这4年间每年还款4800元整,但是从19年开始欠款人消失了,当时打这张借款的时候,是欠款人先和债主共同签字,这张借条写完后,因为债主是我的亲戚,,所以他让我也写了一张欠条,但是两张欠条的担保人是同样一个人,这张欠条从14年签字后一直没有更换过,但是今年,我的这个亲戚他没有起诉欠款人,反而是起诉的我本人,请问这两张欠条还有法律效义吗?这个欠款是由我还吗?

债权债务
2020-03-19 02: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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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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