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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了5年,月薪3w。公司现在想让我自己离职,我不想离职。然后公司找到很多年前有几笔晚上加班打车报销绕路,每笔多报了几十块钱。这个理由将我辞退,本应该给我补偿近20w,一分都不赔偿。我们公司加班没有加班费,只有打车补贴,按照小时工资计算,如果有加班费,加班费(但公司不给加班费)远超于打车报销费用。然后竟然说多报的打车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所以辞退没有补偿。请问这样公司的说法是否合法,因为我认为他们损害的利益比我损害他们利益大得多。我想知道如果打官司,我能赢么?

损害赔偿
2020-04-20 09:13:0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产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处理。
  • 像您这种情况,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去处理,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
  • 单位也是考虑到这个辞退的理由不太合理所以没有直接单方辞退你,而是让你自行离职。联系不要主动离职,从目前的情形来看未见明显不利。
  • 您好,您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解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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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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