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本人2019年4月16日入职一家公司,试用期6个月,为公司正式员工。3月16日昨天部门领导突然通知部门业务调整,要辞退,过往工作无任何重大失误。
请问我可以争取怎样的赔偿,公司现在没有给我发书面辞退通知,是不是以昨天通知为准,往后加30天到4月16日我刚好满一年多一天,我还有2天年假,所以我是不是可以争取到4月18日离职,并且额外拿1.5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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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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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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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具体要看劳动合同的约定、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如果和疫情有关,还要看疫情期间政府部门发布的各项规定和通知。如果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反映情况,请求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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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果涉嫌违法辞退,你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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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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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