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工地在3月12号早上开始吐,迷昏,一天,到了晚上才打电话,去接的时候很重,到医院抢救了,现在还靠呼吸机维持,没有死亡,已超48小时了,算工伤吗,怎样要求工地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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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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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超过48小时的,不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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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是如何造成的,病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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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父亲呕吐昏迷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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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享受工亡待遇。如果公司为死者缴纳了工伤保险,该
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公司没有为死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全部工亡保险赔偿,由公司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公司拒绝支付的,死者近亲属应先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不服劳动
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死者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4,工亡赔偿主要有三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39100元;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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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医院的医疗费用,公司垫付了医疗费,工伤赔偿下来如果包括报销的医疗费,公司向伤者要回之前付的医药费,这样做合理,因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不需要支付。但是,你要注意,很多时候,并不是所有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都报销,而是符合工伤保险目录的才报销,工伤保险基金不报销的应该由单位支付,所以,你把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医疗费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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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抢救超48小时无效死亡的,可以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为工伤,进而按工伤待遇享受工亡赔偿。
2.如果是上下班途中
交通事故,抢救超48小时无效死亡的,则要看该死者在该起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如果是非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则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认定为工伤,进而按工伤待遇享受工亡赔偿。
3.如果是工作中突发疾病,抢救超48小时无效死亡的,则无法认定为工伤,只能通过因病死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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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的情况不能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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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8小时就难办了,你们争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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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能否算工伤还要具体看医院的诊断结果,是自身疾病还是因为工作原因,可以和工地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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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