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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本地人上班五个多月 公司没跟我签合同 没给我交医社保 已经没在那边上班 钉钉只剩最高的总裁没有同意离职 那怎么要去公司补偿 ?要给我补偿多少?以下那些是不是对的?疫情期间拖欠工资拖了半个月 离职后才发了工资 是不是可以申请仲裁请求公司赔偿: 1.裁令被申请人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申请人加倍工资16000; 2.要求补缴在职期间未缴社保。   理由:《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3 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5%拖欠工资额) 拖欠30天以上的半个月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其它综合
2023-02-06 09: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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