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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之前被公司裁员会不会影响工伤待遇理赔?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交通事故的理赔会不会影响工伤理赔? 我在苏州,19年6月因交通事故造成工伤,6月底公司人事带我去做了工伤认定,于7月拿到工伤认定书,10月份提交做伤残鉴定的申请资料,10月月底,公司因经营原因裁员很多人(我在其中,当时公司做了裁员的经济补偿)。12月去工工伤科指定医院做了鉴定,于1月份拿到鉴定结果,伤残等级为10级。我在原单位期间,公司为我正常缴纳社保至10月,缴费基数3600(我出事前12个月平均工资约为1.6万每月)。想请问现在工伤这边的赔偿会因为被裁员受影响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怎么去向社保局和公司索要?当时交通事故是对方的全责,交通事故的赔偿又会不会影响工伤的赔偿?两个赔偿的时间上有必须的前后关系吗?

交通事故
2020-03-18 14:59: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辞职。工伤职工无论是否离职,都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扩展资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您好,如果说离职的话,单位应该一次性给付赔偿的。
  • 工伤不会受裁员影响的,你要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和办理手续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