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工伤伤残十级,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会安规定给付停工留薪期八个月工资吗,还有伤残就业补助金四个月,假如不给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0-03-19 07:25: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给的话可以申请仲裁的。
  •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或委托代理人、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报。 2、提交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为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的,除提交申请人和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应当同时提交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工会组织的,应当提交工会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必须出具受伤害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亲自书写的代理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记录
  • 按法,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您现在还未离职,您还是可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向单位领取。其次,原则上依照法律规定,工伤发生后应当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工伤,且而且这一年的期限无法中断、中止。在您工伤鉴定确认后,才会据此向您发放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最后,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工伤发生后应当在一年内,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实践中也存在虽超过仲裁时效仲裁委仍然受理的情形。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