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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9年2月20号开始在一家网络公司做美工,我是第二次进入这家公司,之前2017.5-2018.6有在这家公司工作一年,有劳动合同没有五险,离职时开了离职证明,后来公司又挖我回去,这次一直没签合同,也没五险。 2019年1月我和几个员工提出五险的要求,公司没有答应,年后受疫情影响3月15日正式复工,疫情期间公司是在家线上办公,工作通过微信安排,正常计算薪资,我是做美工的,复工后我因为在疫情期间接了一个之前从公司离职的管理的招聘图片设计业务,老板找我谈论此事,认为我的行为对公司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此事我和老板产生矛盾,老板说我不适合在公司做了,开除了我,结清了上月工资,还有半个月的下月结清 工作时间2019.2.20-2020-3.15 期间公司方面有节假日只放一半,说剩下的时间年底放,每周上6天,上班时间8点-18点,中午休息一个小时,也没有加班工资,工资通过现金或者支付宝转账,持续了半年的迟到罚款,不是扣工资,而是罚现金,后来不了了之 我能提出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吗?能够要求哪些赔偿?

其它综合
2020-03-17 1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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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