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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8年5月份被被告用 *** 砍致轻伤,后经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理,叛处被告有期徒刑2年,并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人民币1980。元,原告即申请强制执行,可后来本人(原告)等来的是结果是,执行庭下达了中止执行书。原由是被告正在服刑,被告家庭无赔偿能力,故中止执行

继承
2004-04-06 10:50: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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