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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是公司股东,占11%的股份。公司以公司大楼作抵押向银行贷款,我连带作了担保人。公司经营不善破产。如果公司资不抵债我们夫妻需要负什么样的责任?破产清偿顺序怎样的?会不会影响我们的征信和后代?

债权债务
2020-03-13 09:55:3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公司以公司大楼作抵押向银行贷款,你做为连带担保人,要看抵押贷款合同中的具体约定。
    三、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销债务人财产,《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的除外;2、担保债权;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四、企业是作为独立法人,故股东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列入所谓的失信单;因你作为担保人,如果不履行,则有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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