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时我挂了个名,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我占有25%股份。但实际我并没有出资,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分到利润。公司大股东以个人名义借来资金用于公司运营。如果公司哪天破产,我要承担连带责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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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公司哪天破产,依照公司法规定,应由公司财产承担法律责任,你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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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承担,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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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看一下,在公司成立的时候,对于你的出资部分在审计报告有没有显示。
如果0显示你出资到位的话,公司以后就没你什么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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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以个人名义借款,还款责任由大股东个人承担;你与公司均无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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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承担,在出资范围以内承担,需要帮忙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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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你不需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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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你不需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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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