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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个问题需要请教,朋友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要我成为股东,但是不需要我自己出资,公司法人代表分给我一部分股票,我成为股东,但是不参与经营,也不自己出资,只挂名并参与分红,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出现纠纷或者破产,我需要承担责任吗?谢谢

刑事案件
2011-02-21 23:14:10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是有限的,以其全部资产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连带责任,你不需承担责任
  • 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 怎么给一部分股票?
  • 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是有限的,不存在连带责任,你不需承担责任
  • 不需要。以出资额为限。如需要可电话咨询,北京律师王同林13810524592回复
  • 需要看你名下的出资属于哪种性质,即使是别人代为履行出资,也要避免出资不实,否则在公司出现纠纷或破产时,你要在出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你不承担责任。这是一种隐名合伙关系,不在工商登记注册,你的权益,来自其他股东利润分配送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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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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