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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一对婆媳,把我打成轻伤二级,和轻微伤两处骨折,现在已经拘留37天检查院没有批捕,公安局给取保候审,对方已经是故意伤害罪了,为什么不批捕,她们的行为在法院应该能判几年,关键里面婆婆61岁,媳妇35-40岁有一个3岁小孩,这个老太太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吗?她们两个会判坐牢吗?

刑事案件
2020-03-12 21:59:2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您好,不批捕不代表无罪,一般来讲,除非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有其他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否则案件都会移送法院开庭审理。如需获得专业的针对性帮助,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详细描述案情。
  • 您好!关于具体办案程序与量刑结果要根据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以及法院判决决定,如需帮助,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诉讼。
  • 不赔偿的话,应当判刑坐牢的
  • 如果有伤害行为应该批捕,具体需要律师详细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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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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