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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租房期间,家里电器坏了,联系房东时联系不上,于是我自己垫付了维修费。根据合同是该由房东来出维修费,但是房东认为维修费过高,只愿意出一半,这种情况我需要出另一半吗?

合同纠纷
2020-03-10 11:19:5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应由房东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您们之间如没有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房东应承担修缮房屋的义务。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在您要求房东修缮房屋后,房东未在合理期限内修缮后您可以自行修缮,修缮后可要求房东支付该修缮费。
  • 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依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综合判断,如果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可以主张房东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维修费,如果存在争议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追问:合同写的是房东付全部维修费,但是当时维修之前联系不上房东,现在房东说我当时未与她协商好价格所以拒绝付全部维修费。这种情况房东应该付全部吗?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了。
  • 合同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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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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