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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带我们外出培训后(为期十五天),让我们签订了一份员工保密竞业禁止切结书,上面规定两年内不得离职,如离职需要赔偿两万五的违约金,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 备注:公司未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20-03-11 11:15:2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向人社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类似的协议一般无效。
  • 竞业限制必须根据劳动合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数额约定优先,无约定的,不得低于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不能包含在工资中,只能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不能超过2年的限制。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培训服务协议,服务期内离职,应当支付违约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就是劳动者违约的,需依法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支付违约金,需把握两点:(1)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2)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并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必须符合以下要件:第一,单位与劳动者有关于服务期违约金的约定;第二,单位提供的培训费是有支付凭证的专项培训费用;第三,单位对该劳动者提供的是专业技术培训。
    《劳动合同法》仅确立了脱产培训服务期制度,学徒学成后立即跳槽的情况比比皆是,公司的内部培训又不属于单位可以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对象,单位无法向其主张违约金或要求支付培训费以弥补自身损失。
  • 你好,签订这份协议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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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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