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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我朋友贲某驾驶我的桑塔纳轿车将曹某撞伤,造成25000元损失.曹某将我和贲某共同告上法庭,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贲某与我于2001年11月13日前一次性赔偿原告曹某经济损失25000元,二被告互相承担连带责任.调解书生效后,贲某下落不明,法院将扣押的我的桑塔纳轿车拍卖,得款19000元给付申请人曹某.近日,我已知贲某的去向,请问,我该如何向贲某主张我的权利,需要另案诉讼吗?驾车肇事的是贲某,我只是车主,请问我承担多少责任?谢谢!

交通事故
2007-01-12 09: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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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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