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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们去年签合同是一年,到2019年,12月31号结束,而2020年开始到现在,公司都没给我续签合同,而且现在要我退工,请问这两个月没跟我签合同有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20-02-29 21:46: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也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你所提到的实际上未签订劳动合同次月到第12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用工之日”指劳动关系建立之日,既然是劳动关系建立之日,应该是指首次建立用工合同,并没有明确地将续签劳动合同问题包含在内。以上仅为我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根据你的陈述,可以主张赔偿
  • 你好!没有签订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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