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十一)不服从工作安排,对抗公司管理的;
(一)一年内无故旷工连续三天(含)以上或累计旷工五天(含)以上的;
(二)在办公区等公众场所,对同事恶言辱骂、侮辱、威胁、陷害、伪证、斗殴,制造事端,影响公司形象和员工关系的;
二、以下行为被视为一般违纪:
(一)在办公场所玩电脑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或者利用公司网络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的;
(二)未经公司同意私自拆卸公司生产设备、办公设备,转移配件,未造成较大损失的;
(三)利用公司资产、工作时间或信息、工具等资源,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指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未造成较大损失的;
(四)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含3次)以上的;
(五)消极怠工,工作中服务态度差,刁难同事、客户,造成不良影响的;
类似这样的员工守则,我司员工守则规定一搬违纪行为超过3次可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的依据,而不需要赔偿
解答:人事部门把握一下,违纪的程度和次数如达到解除合同的条件,可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