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租房合同的事情,我的租房合同上租房日期是去年4月3日到今年4月18日,月租1930,卫生费762,房租押一付三,合同上标明租金总计24189,今天中介又让我交1029的房租,说是这是多的16天的,房租总计里不应该包含这个么?而且我到现在已交实际房租为25852,这份合同合理么 而且我看到中介方更改了我交租日期,我们两份合同日期不同,

合同纠纷
2020-02-26 13:22: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依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一般以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而定,如果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可以诉讼处理
    追问:如果我申请诉讼,胜率大嘛?在您看来这份合同合理吗?
  • 合同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