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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23日我去网通收费营业厅去交电话费 ,交完电话费出来时,收费营业厅出口大钢化玻璃门突然倒塌,正好砸中我头部,玻璃门全碎,我当时没有外伤,10分钟后昏迷,被120送往医院,做 ct检查,检查结果没有发现异常,目前只是稍微有些头晕,我请问我可以向网通公司要求那些赔偿?具体数额该是多少?现在正赶上过年,工资奖金都非常高,由于这次意外,造成不能正常上班,我今年平均工资在4000以上。 我想要求10000元经济补偿是否合适? 并且如有唐山律师为我争取,如争取10000元以上的话,我将用这以上的钱的一半作为律师费,不知是否有律师愿意。

民事相关
2009-02-01 18: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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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