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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09年签了一年房屋租货合同,以后十年实际租用,年年交租金,今年交租金时,却被房主告知,前年没交租金,我又没当面要收条,房东不承认,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2-27 08:53:3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有没有转账记录或者其它证据?
    追问:张侓师,你好。十年时间每年交的都是现金,相安无事,我就没特别留意讨要和保存收条。
    追问:张侓师,你好。十年时间每年交的都是现金,相安无事,我就没特别留意讨要和保存收条。贯例是先交房租,后住房。直到2018年,门口扩建公路,房东说(口说无法存留证具)因修路,你能住多久在交多久的钱。2019年满一年补交2018一2019年的房租时,才说我2017年的房租没交,天地良心,年年交现金房租,可没收条,怎么办
    解答:之前你给房租的时候有没有人帮你证明?或者你给房费有没有固定时间或者其它能证明的东西
  • 1、房屋租赁合同是不动产租赁合同。以租赁物的种类为标准,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动产租赁合同和不动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标的物的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
    2、合同的相对性会受到法律的一定限制。具体表现为: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对房屋受让人的限制。为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法律确立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根据该原则,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房屋受让人继续有效。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 租赁是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是承租人为使用租赁物而满足自己生活或经营的需要的。承租人并不想长期占用租赁物,因为这种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当承租人达到使用收益的目的后,需要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因此便会产生租赁期限这一问题,这个在我国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有详细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递增:按上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增加:按第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知足吧,一般很多都不会写百分比的,就是随行就市。感觉甲方很人道的。
    谁起草的合同谁有利,永远遵循这一条。
  • 找交付的相关资料,找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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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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