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借钱给我开店,但因与我老公有矛盾,另因我夫妇关系不太好,不想此店将来作为夫妇共有财产分割.我该如何在开店前将此财产列为我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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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条回复按键有错)建议你父母以书面形式写明此店系赠与你个人,这样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此店就属于你个人财产,与夫妻财产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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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债务处理。保存相关证据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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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财产公证或你们夫妻两人签订协议,对财产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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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书面约定该店的财产和收益为你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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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父母以书面形式写明此店系赠与你个人,这样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此店就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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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借款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是夫妻共同债务,开店所得的收入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想达到你的目的,需要你父母以书面形式明确此款是对你个人的赠与即可,至于店子的收入你也可以与你的丈夫协议约定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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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