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上面约定的签几年?由于您的简单表述,我无法做出准确推断,还需要您提供更多信息,请速与我沟通,了解事实后,我会尽可能地维护您的法律权益。
追问:2019年4月入职,签订的一年的劳务合同,任职运营专员职位,2019年10月底,因成绩优秀内部竞聘运营主管职位,没有签订主管合同,只有公司内部的晋升通知文件,不过直到2020年2月份,拿的一直都是专员级别的职位工资,
需要咨询的问题有两点:1,疫情期间被辞退,公司的工资发放,辞退没有提前30天通知等是否属于违规操作,可以劳务仲裁…个人保证无任何违纪情况
2是4月份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这样可以不赔付资金嘛,但是我主管拿着专员的工资这么久,是否属于可以投诉该公司
解答:您好,1、劳动者不在试用期间想要辞职,只需要向单位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和单位交接手里的工作,要是一个月还没到就交接好工作,单位也同意你辞职,那你可以征求一下单位的意见是不是可以提前离开,要是可以提前离开那你就不用等到满一个月后再走;要是一个月到期以后,单位还没有办理好离职的手续的话,你就可以不去单位上班,在家等离职通知,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去一下就可以了。2、用人单位裁员,法律是有严格规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1、如果裁员符合法律的规定,您除了正常工资外,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注: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裁员违反法律规定,单位则需要支付上述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作为赔偿。希望我的回复能够为你提供解答,如有后续相关问题的咨询,请随时与我沟通,我会尽可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