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李某59岁(患癌症晚期),母亲张某56岁.父母均农民,以养猪为业.儿子30岁,已婚,职业:某单位职员.父亲患病几年间(2005年至2007年),用于医病及维持家里原有的养猪规模,向亲友借款二十万(所有借款由父亲经手,非母亲意愿、借款母亲有些知情有些不知情).2007年以后,父亲的脾气如病情一样一天比一天坏,母亲经常被父亲欺负,这时家中一切经济由父亲作主,所有经济父亲都从不要母亲参与也不告知,母亲除了干活和被挨打骂,其它一切一无所知,此期间,父亲为了继续为自己看病及继续家中的养殖业,在不经家人商量并且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四处借款数万元,2008年10月,父亲去逝,家中债务不清,现有家产:不值五万元的猪及200平米左右的农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