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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向他人借钱,借条上有我和父母的共同签字,签的都是借款人,我未得一分钱,丈夫也不知情,他要承担债务吗?

债权债务
2010-01-23 11:40:5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此笔债务,如借款人没有过错,你丈夫不能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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