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我本人的身份证,拿我跟另外一个人合伙的林权证,去银行贷了一比款,钱按林权股份分配,后生意失败,银行催还贷款和利息,银行将林权拍卖,也不够还贷款,因是我的身份证,银行催我还剩下的贷款和利息,而合伙人不认帐,我要让合伙人出具什么文件,银行才会催合伙人还他应该还的债,而不是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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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你的身份证办理贷款,那么有可能你就是借款人,因此银行要求你还款并无不妥。
【2】你可以要求合伙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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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先偿还银行的贷款,再依据合伙协议起诉你的合伙人归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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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银行催你还贷并无不妥,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你的合伙人让他和你一起还贷,如法院判决后,你可凭判决书向银行主张抗辩。当然,你也可以先还银行贷款再起诉你合伙人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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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