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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小时候被同村2个男人强奸过,现在没有证据,那时我才9岁左右。如今39岁了。在强奸我的时候也强奸他自己的妹妹。如今他妹妹已经精神病了。我该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20-02-25 11:35:1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先向您表达同情之意,这个事情确实很悲伤。从法律角度上,刑事案件也是有追溯时效的,像最严重的故意杀人罪经过20年无人报案的话也就过了追诉时效。您的案件已经过了30年了,理论上已经过了时效,而且侦查起来已经无法取证,只能靠证人证言、受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自认。但是如果他妹妹是因为这件事导致的精神病,或者在你们的事情之后他哥哥持续对他妹妹施暴的话还是有可能追究他责任的,这个事情需要设法取证。
  • 您好,可以尝试一下报警处理
  • 强奸的最高追溯时效为15年至20年,您这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但是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核定延长,建议您报警处理
  • 根据您的陈述,如果当年没有报警的话,那么易经过去30年了,恐怕已经过了追诉时效了,不过该报警还是要报警的。
  • 关键是证据,有证据,可以报警处理,否则,公安也不会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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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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