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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起诉离婚,我是女方,两个孩子,没什么财产。

民事相关
2020-03-02 0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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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7条
  •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在离婚纠纷中,子女的抚养问题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人民法院判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处理,综合考虑孩子的性别与年龄、以往的生活环境、父母的抚养意愿、抚养条件、抚养能力等因素。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时候,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子女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及态度、对子女的教养计划、与子女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子女抚养权的依据。例如:子女长期主要由一方携带抚养时,该方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双方条件相当时,一方是否具有协助抚养人可能成为法院判决时的考虑因素;子女长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生活一般作为法院判决时的参考因素;一方没有生育能力成为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时的考虑因素的可能性低;存在仅一方拥有住房这一情形时可能有利于一方获得子女抚养权;一方出轨对其是否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影响并不大。
  • 如果涉及到法院起诉离婚或孩子抚养权问题,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你好,一般一人抚养一个。
  •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有两个未成年孩子,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的话,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一般法院会判决一人一个,但这不是绝对的。通常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争取孩子抚养权,法院会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
  • 如需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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