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是我今年20年一月份是公司在职人员,1.20号离职 压扣20天薪水包括成交业绩,按理应该是2.15号发放一月份的工资,可是到现在还没有发放,公司也通告,工资按照2.21 3.3 3.16号三个时期发放工资,请问这是属于拖欠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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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拖欠工资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解除劳动
合同当日是工资结算日;如果拖欠工资,劳动者也可以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期限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协调不成当事人再申请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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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