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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与公司签订实习合同,因为我还是在校学生,到2019年6月才毕业,所以实习合同签订到2019年6月30号,在实习结束后一直没有给我转正,我提出转正也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2020年2月18日以职务调整理由将我辞退,说工资发放到2月底作为补偿,但是由于公司在学校的特殊性,寒暑假我们都是带薪休假的,现在还在寒假期间将我辞退,工资只发放到2月底(2020年1月15日开始休假)每个月15日发放工资,这样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申请补偿?

合同纠纷
2020-02-20 16: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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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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