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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加急快件丢了。里面的东西很重要。我上网一查单号,这个件儿在十号已经签收了。是快递员替我签收的。但显示是本人签收。一直没接到快递员的电话。要不是今天打电话问还以为件儿没到呢。

损害赔偿
2023-02-23 14:11:5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快件丢失。首先,找接收邮件的快递部门进行投诉,或者联系快递公司统一的业务受理平台。其次,可以登录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或拨打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电话“12305”进行投诉。2.包裹损坏。一旦发现了包裹有损坏或者短缺的,应要求邮递员当场开具物品损坏或丢失证明,认定责任,为以后维权保留证据;如发生邮递业务消费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邮政管理部门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3.快递延迟。因极端天气、意外事故造成的配送延迟等情况,可采用电话申诉或登录国家邮政局和省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4.损失严重。如果物品损失数额较大的,物品损失数额较大的,当事人应报案,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应证据。同时也应及时和快递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并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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