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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先生一家刚买了二手房,而且入住也才15天,并且这15天里还有一个星期是在医院里度过的。因为轩先的爱人刚生了孩子,从医院回来不久就被供电局人通知,说他们家电表偷电,并且将他们家电表给拆走了。这样的情况也是把轩先给搞蒙了。刚买的房子才半个月的时间,怎么会偷电?而且偷了这么多的电,供电局要求罚三倍的款,加起来就要交3万多。 在轩先生家,记者也是看到电表确实已经被摘走。轩先生刚住近半个月,而且还有一周都是在医院度过的,那么欠的10000多电费是从何而来呢?记者和轩先生一家人来到了国家电网。供电局的工作人员用仪器查出了电表在2015年的12月3号下午6:48被打开过,有人做了改动,轩先生表示,只是住了十几天也就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办公室主任对轩先生说:不能光凭嘴,要拿出证据。 办公室主任表示,电表有问题,那他就要把卖房子的房主找出来,轩先生的岳父一听就非常生气:为什么叫我们去找?不应该是你们去找吗?我们现在没有拖欠,你们也证实不了和我们有关系,作为公民我们有权用电,你不能剥夺这个权利,我现在是有购房合同,而且完全可以证明是刚买的房子,我女儿现在刚送孩子躺在家里,连电都没有,如果是你,你能受得了吗? 中介已经告诉我们买房的时候,他们已经给这边打电话咨询过,这边回复他电费是没有问题,并不存在欠费的问题,那么当时没问题,这刚过半个月就出现了问题?主任做出了非常牵强的解释,电费交不交跟电表有没有问题是两码事。而且他说电表是先动后面才会被发现,如果不被动之前是不可能发现的,而且这个损失必须有人承担,你未交够罚款前都会断电 当然你可以找原来房东交够罚款。 主任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在明知现房主未偷电的情况下,以断电为威胁索要私人财产3万余

损害赔偿
2020-02-16 02:23: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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