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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买卖,房款付了就差交房,现在因为水费电费天然气费共有1800元让我买方给钱后才可以交房,合同签订时没有提及也为写入合同,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条、甲方保证过户前交清该房产的水费、电费、供暖费、天然气费、物业费及所有与该房产相关的费用,单据交乙方确认。 甲方应当于过户后且收到全部房款后_于一个月内或2020年2月10日前_将该房产交付于乙方并将户口迁出,交房时甲乙双方应同时在场,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产交付于乙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甲方以该房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五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现在咨询如果起诉买方是不是不需要结清这些费用,在有因为此原因未按时交房,延期产生费用是否由卖方承担

合同纠纷
2020-02-13 10: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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