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3日我父亲去医院做胃镜检查,麻药过敏造成呼吸困难,喉头水肿,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现继续在医院治疗。我想问律师这算不算医疗事故,因为时间已有10几天了,如果算医疗事故我们应该有什么证据?可否要求赔偿,赔偿金额根据什么计算?医院只答应支付医药费,我该怎么办?

医疗纠纷
2009-02-01 14: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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