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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发生口角,她喊其弟来我家进行报复.其弟带两人,在老婆和5岁的孩子面前,三人对我进行殴打.我报110后.在派出所双放只做了笔录.[在医院检查为头部为外力受伤/头晕.]至今没有结果.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

刑事行政
2007-01-17 11:13: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法医伤情鉴定结果是什么
  • 在派出所看来,这个就是家庭内部纠纷,你作为当事人如果不顶真的话,公安机关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这个倒也不能怪他们,如果他们管得太多,最后反而要落个里外不是人的。
    首先你要想清楚,你究竟打算和你太太离婚吗?如果不离婚,现在你这么针对她的弟弟,你以后的夫妻感情如何维系?
    至于如果你考虑离婚的话,这会儿倒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产生家庭暴力是过错行为,并且可以判定感情确已破裂。你现在提出离婚,法院是一定会批准,并且你可以争取更多的共同财产。
  • 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可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如果不是轻伤,可要求追究行政责任.要求派出所拘留打人者.
  •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构成轻伤以上,还可以要对方承担刑事责任。
  • 建议还是协商解决,可以 鉴定一下伤害结果,可以考虑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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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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