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饭店员工,由于疫情店里2月份只卖外卖,只有几个人上班,所以店里没有收入,老板想1月份工资只发百分之之五十,余下的工资以后每个月返二百或三百,2月份留在北京不上班的没工资,上班的只拿基本工资,我想问问老板的做法合理合法吗,我们可以不同意不接受这个方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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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政府倡议大家共克时艰,但节前和节日假期的工资不能克扣,节后2月份的工资如果公司不开业的可以协商减少工资,开业的且上班的员工还得按照全部工资来发。您可以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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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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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如果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标准存在质疑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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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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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劳动赔偿金计算问题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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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被用人单位拖欠的,可以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或者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还不支付,可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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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