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2兄弟,我是长子,常年在外。家里80年盖的4间半2层老楼房,应村里06年搞形式规划,被拆去一半。我弟于07在村的另一边起新房,自批4间又向隔壁买了4间共8间盖3层半楼房,房产证是2夫妻名义各做了一本(4间房一本)08年已经入住。而我现在准备在老房基按村规划后退2米按原来4间半重新再盖一我的居住房,但村里书记说我已经不能再批房盖房了,我家2兄弟只有6间居住房加父母的2间共可盖8间,我的房基额度我弟已经盖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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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在的规定,如果自立一户,你是户主的话,并且在村里没有房子的话,是可以建的,如果你和你弟弟还是一家的话就不可以了,就是说户口本上已经分开,然后土地没有纠纷
你就可以建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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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