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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与再婚的妻子离婚,得知2003年 我们再婚夫妻出资购房,妻子利用掌管家庭经济和经手购房操办之机以其子的名义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将该房的产权登记在我想起诉确定:1、以市场半价转移夫妻房产的合同无效;2、夫妻出资购房登记在再婚妻子与再婚妻子子女名下各50%的产权均属我们夫妻共有财产。有无法律依据。

民事相关
2020-02-08 17:14: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财产分割在有胁迫和欺诈不正当手段是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您已经超过一年了,建议您以合同欺诈为由起诉。第二项诉求请您再完善一下,好确认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2016年我与再婚的妻子离婚,得知2003年我们再婚夫妻出资购房(有从妻子从银行付款的银行流水为证),妻子利用掌管家庭经济和经手购房操办之机(限单位职工购买的指标房),以妻子和妻子的儿子(孩子父亲死亡,靠我们抚养)的名义签订了购房合同,并签了妻子和他儿子的名字,产权登记在妻子和其儿子的名下各50%,此后妻子又于2010年将该房全部的产权以低于市场一半的价格(有转让房屋时的价值鉴定)转移到其亲侄儿的名下,但房子一直由妻子占有居住至今,我想起诉确定:1、以市场半价转移夫妻房产的二手房合同无效;2、再婚夫妻出资购房,不经男方同意,以妻子和儿子名义签订合同,并在产权登记再婚妻子和她儿子各50%的产权均属我们夫妻共有财产。有无法律依据。
  • 可以依法收集好证据进行维权!
  • 你好,2003年购房时房产证的名字是谁的?购房合同有无签字?
    追问:2016年我与再婚的妻子离婚,得知2003年我们再婚夫妻出资购房(有从妻子从银行付款的银行流水为证),妻子利用掌管家庭经济和经手购房操办之机(限单位职工购买的指标房),以妻子和妻子的儿子(孩子父亲死亡,靠我们抚养)的名义签订了购房合同,并签了妻子和他儿子的名字,产权登记在妻子和其儿子的名下各50%,此后妻子又于2010年将该房全部的产权以低于市场一半的价格(有转让房屋时的价值鉴定)转移到其亲侄儿的名下,但房子一直由妻子占有居住至今,我想起诉确定:1、以市场半价转移夫妻房产的二手房合同无效;2、再婚夫妻出资购房,不经男方同意,以妻子和儿子名义签订合同,并在产权登记再婚妻子和她儿子各50%的产权均属我们夫妻共有财产。有无法律依据。
  • 由于您的情况比较复杂,而我对您的详情了解不足,可能暂时无法做出全面的回答,建议您最好是向律师当面咨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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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