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早上7:40分我母亲骑单车用小座椅带着我五岁的女儿到幼儿园,途经龙泉立交桥下左转灯已亮,于是左转,被从后面骑电动车的一名男子和他女友闯倒,摔倒在地,当时交通协管员来后就帮我们报了案,在慌乱当中,他女友就以上班要迟到了骑走了电动车,他陪我们去了昆明市中医院,当时诊断为左肩骨折及脱位,复位后手依然没知觉 ,3天后到交警大队对方要求6000元一次性了断,我方没有同意,于是交给警方去处理,现在我母亲的手诊断为肩背神经受损,已经住院,对方现在也不到医院,扬言法院怎么判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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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持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然前提是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个由你向法院提供或者法院依职权查证。如果法院穷尽查证对方什么都没有的话,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不过,被执行人在任何时候有了财产,你有权随时申请人民法院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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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医疗结出后就可以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后不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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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是另外一个程序。执行的难度就是对方是否有执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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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