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和前妻离婚差不多有半年了,可前妻说要提出上诉,这会有效的吗?
丈夫和前妻离婚了,和我结婚了还继续和前妻有来往,比喻经常有电话联系,这样我又可以告他们吗?
-
你好!如果判决在半年前生效的,那现在已经超过上诉期了,既然你们已经登记了也表明已生效,否则法院不会出具生效证明书的,她现在已没有上诉权了,但就财产分割可以申请再审。至于他们之间的一般联系,法律是不会干涉的,即使有不正当的关系,只要不构成重婚,也告不到他们,但如果达到了同居的程度,你可以以离婚为前提向你丈夫主张赔偿,但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可以向第三者主张权利。
-
前妻针对她与你老公的婚姻关系上诉则不会有效,目前双方保持电话联系不构成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因此你就他们之间有电话联系一事起诉无效。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