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我在个人企业工作6年,2014年10月份入职。社保是从2017年4月份才给缴纳。 现在2020年2月份因公司原因被迫个人离职。 我想咨询一下 我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险?公司不给写证明由公司辞退。失业险我怎么才能领到?2017年4月份以前的社保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或者补交?劳动合同应该是2017年签的,之前最多能从银行开工资证明。

劳动纠纷
2020-02-02 13: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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