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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55岁。因公致残:1,颅骨骨折。2,脑挫裂。3,左脸颊粉碎性骨折,大面积塌陷。4,左眼失明。右眼视力严重下降。5,左腿股骨断裂。6,左臂骨折。7,肋间伤。目前,患有冠心病、小脑中风疾病。同时,患有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糖尿病并发症、糖尿病胰岛素治疗(不含Ⅰ型糖尿病)、高血压并发症等诸种疾病。请问,我的疾病是否属于重症疾病范畴?享受哪些医疗救助?应报销多少费用?谢谢。

交通事故
2020-01-28 19:08: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