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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父母给孩子的零花钱,买衣服的钱,能做为抚养费吗

民事相关
2020-01-19 15:23:4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义务,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孩子的部分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待遇。抚养费由双方协商约定,可以约定支付的数额、方式、时间等,也可以不要求对方支付。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索抚养费。如果在抚养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额外支出,如重大疾病,也可以要求对方进行分担。此外,子女也可以在任何时候向父母中的任意一方提出要求增加合理的抚养费的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你好,是可以作为的,但如果是在支付抚养费之外支付的,属于自愿支付,对方也是可以主张正常的抚养费的。如有疑问或者其他情况,可与我详谈,点击我的头像即可,电话咨询是免费的,我会尽可能去维护你的最大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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