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因感情不和,现已分居一年多了,有个七岁大的孩子,我一直带着,他什么都没管,我想离婚,可我们的户口是两个省的,但结婚是在我家这儿的,我要起诉是在我的户口所在地还是他的户口所在地?我们还有一套房子,首付和装修都是我们一起整的,就这一年多的贷款是他自己还得,可孩子是我管的,如果离婚我能要抚养费吗?房子我能和他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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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应该到男方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您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各占百分之五十。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收入的20%-30%支付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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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房子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若孩子的抚养权归你,男方也须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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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如果为婚后取得,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注意收集证据,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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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常居住地起诉,可要求孩子抚养,房子可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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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若孩子的抚养权归你,男方也须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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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可以依法分割,有你的一半,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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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离婚诉讼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诉讼;
如果子女归你抚养,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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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