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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平安普惠货款8万,每月本息4033元还36个月还,2019年二月申请了一次性还款,4万多也扣了,现在又说没还清,是每个月扣的,要怎么处理?

债权债务
2020-01-14 14:48:2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
    追问:谢谢,当时到手7万6千,现在已经还了11万2千多了,主要气的是我去年2月份在平台上申请了一次性还款,钱4万多也扣了,当时也没收到短信说还要操作一步,然后把平台在手机上删除掉,3月份把之前的电话号码也换了,现在联系到我说钱是扣在第三方平台上,还是按照月来扣的,现在还差8期,现在逾期了一个礼拜,还让我处理还款,不还说要放征信上,请问这样的情况需要还吗?需要怎么处理?
  • 你好,如果你要求一次性还清且对方也同意了,那么你就是没有责任的,这种情况对方还要求你还款的话,就不要理会了,保险处理的话你可以请一个律师帮你发律师函主张权利。如后续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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