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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婆和三叔名下有一房产,外婆在2004年过世,三叔也在2018年过世,外婆名下有五个子女,现在只有最小的叔叔还在世,现在叔叔把我们告了,要求继承三叔百分之六十的房产份额加上自己的百分之十总共百分之七十的份额,想问这个是合理的吗?

继承
2020-01-17 10:49:27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是这样,首先,你外婆和三叔各占一半。你外婆去世后,她的一半发生继承,她的继承人等分她的份额,即五子女各占房产的10%。三叔去世,他的继承人等分他的份额,需要搞清楚他有几个继承人。最小的那个就能算出来了。
  • 我外婆和三叔名下有一房产,外婆在2004年过世,三叔也在2018年过世
  • 你好,你叔叔可以继承他父母的,你外婆的遗产
  • 你好,还要看看是否有别的继承人
  • 您好!是可以的,可以协商处理的
  • 起诉继承可以起诉继承
  • 当时没对财产进行一个明确的分割嘛
  • 1、你外婆如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如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按法定继承,配偶,父母,子女都有继承权,原则均分。2、你三叔如没有遗嘱,依法由在世的兄弟姐妹继承其遗产。
  • 你好,按照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可来电咨询
  • 你好具体说一下什么情况现在是想通过什么途径处理
  • 您好你们现在有收到传票吗?
  • 建议尽快聘请专业律师答辩,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 首先要看当时房产,外婆和三叔名下各自多少份额才好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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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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