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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有妇之夫共同生活三年。期间给我买了一套房子。没有房产证。发票是我的名字全款。买房后闹过分手 他把房票子拿走了 现在分开了他说房子现在是他的名字。可我没有去办理更名。他跟开发商熟悉认识。房子会被更名吗?更名了可合法。

房产纠纷
2023-03-07 16:01:0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 法律分析:因为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是不能进行更名操作的,因为已经在房管局备案了,以后出房产证还是原来房主的名字。
    房产证办理更名的情况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
    1、直接添加:
    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2、赠与:
    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因此,没有房产证在更名的时候是不能进行办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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