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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工地农民工,于2018年公历四月份在上班途中发生右大腿股骨骨折事故,打算于2020年公历四月份左右,去做取钢钉手术(钢钉内固定)当时鉴定的是工伤,也入的工伤保险,而且也已经把医疗费用给报销给我了,当时参加与公司的合作时,是有线人给搭的桥,我没有和当时公司的人有任何接触,入保险时也是收的身份证上去,他们给入的。我们就管工作,我就想问,除了医疗费用以外,这两年不能上班工作,没有经济来源,有没有补助金?如果要有的话,我该怎样走流程?(有个前提,让我去找公司人员或者当时的公司肯定是找不上的,我们干活的,几个月干完一项工程就换地方换公司了,入保险都是工地上的管理人员帮忙收身份证入的)

医疗纠纷
2019-12-29 10: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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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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