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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医疗费用走保险,是医疗报销后的费用还是不报时的费用

交通事故
2019-06-25 17:29:0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以报销后的数额,首先,基本医疗保险是一种补偿性、保障性的保险,即使是受害人也不能通过医疗保险获利,因此受害人只能在保险赔付后的实际损失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权利,已经通过医疗保险报销赔付的,法院应当不予支持。

    其次,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向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所提供的证据往往已经经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票据,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应再支持受害人的诉讼请求。

    再次,依据《社会保险法》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对受害人先行支付的,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也就是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先行赔付后,取得了向第三人追索的权利,从法律关系上来讲,侵权人因侵权发生的侵权之债的债权人已经变更为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机构,受害人对已经通过医疗保险报销赔付的损失提出诉讼请求的,法院应当不予支持。

    但是因为该保险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我认为另行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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