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试用期间未通过,入职9天,在一家幼儿园,最开始说每个月4000元,但是到最后发了工资那天后才给说不到一月最开始一周按50一天来算,最开始完全没有提过这个事情,请问这样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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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被用人单位拖欠的,可以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或者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还不支付,可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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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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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您所述,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主张实际工资,如对此存在争议的,一般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主张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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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